汽车寄售协议样板
甲方:(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寄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第一条、甲方系机动车所有人,拟寻乙方协助出售其下述(车辆品牌、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颜色)机动车,现甲方同意将该辆车交付乙方代理出售。
第二条、经甲方同意,该车适用买卖协议(或网络购车规则)出售后,其购车款项全部由乙方收入,并依照本合同扣除代售服务费。
第三条、为方便买受人及时转账支付购车款,甲方同意将该车登记证、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证件置于乙方处,乙方同意保管并做好证件保密工作,交车前应与甲方确认所有证件完整有效。
第四条、该车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第三者索赔及非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其它纠纷及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如有需要,甲方须提供相关的理赔证明。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代售完毕之日止。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寄售方):(签章)
免责声明及说明: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动,根据甲方与乙方之前的协议价格,在甲方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价格定调整,甲方同意该价格调整。
为降低风险、提高安全系数,乙方在出售较高价值的汽车时,规定不接受现金支付,只接受银行卡或电汇方式付款。
乙方提供的车辆信息和相关资料均基于甲方提供,在严格审核和审查的基础上发出,乙方不承担甲方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信息失真、欺诈、质量问题等情况。
车辆评估及代售服务费说明:
乙方将对该车进行检测、评估,并确认车况、车型和市场行情等方面的信息。代售服务费为成交价的10%。服务费贵赔、便宜补差。
甲方同意在交车时,将车辆驶入乙方所指定的检测点或给派驻人员进行现场验车,如检测需调取厂家资料、专家判定的,需甲方签字确认费用并自行承担。
若车辆在代售期内内外损坏或其它不良情况影响代售的,需甲方自行承担维修、改善、强制报废等意外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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